必須解決的問題
到了2000年代中期,巴西的廣告密度已高到聖保羅的建築、街道、公車與人行道都被招牌淹沒——市政府估計其中至少70%屬違法設置。都市規劃者與市長得出結論:公共領域已被商業侵占,遮蔽了城市自身的建築。
構想
把戶外廣告視為「視覺汙染」,在全市範圍內全面禁止,並以法律本身作為設計工具,把聖保羅的天際線還給建築。
運作方式
「潔淨城市法」於2006年9月26日經市議會以45票對1票通過,自2007年1月1日起生效,禁止一切形式的戶外媒體——看板、公車與計程車廣告、海報及超大型店面招牌——每件違法廣告處以10,000雷亞爾罰款,廣告主、安裝者與業主一併受罰。一年內共拆除15,000塊看板與300,000個超大型商業招牌,同時市政府應對廣告業提出的200多起訴訟,並於2007年3月在最高法院贏得關鍵的禁制令中止裁定。
實際成效
聖保羅的建築與街頭生活幾乎在一夜之間重新可見,Tony de Marco拍攝的空蕩看板骨架傳遍世界各地,成為城市沒有商業噪音時樣貌的明證。2007年8月的Datafolha民調顯示63%支持;第一年罰款收入達4,100萬雷亞爾;里約熱內盧、格勒諾布爾、德黑蘭與巴黎不是仿效就是研究這項禁令,並有來自德國、墨西哥、阿根廷與美國的代表團前來考察。
背景
2000年代初期,聖保羅這座世界最大城市之一正被招牌淹沒。巴西的廣告成長如此迅速,看板覆蓋了建築正面、屋頂與公車路線,市政府估計至少70%的戶外廣告物屬違法設置。居民與規劃者視這些廣告為噪音,遮蔽了城市本身——它的建築、立面,甚至貧民窟與破敗的基礎設施。
市長吉爾伯托·卡薩布(Gilberto Kassab)的對策刻意激進。「潔淨城市法」(Cidade Limpa)於2006年9月26日經市議會以45票對1票通過,禁止幾乎所有戶外廣告:看板、背光與前光廣告、海報、公車與計程車廣告,以及任何超過依立面寬度所定尺寸的店面招牌。每件違法廣告處以10,000雷亞爾罰款,廣告主、安裝者與業主一併受罰,法律於2007年1月1日生效。
隨之而來的是這座城市在一年內的強制改造。約15,000塊看板與300,000個超大型商業招牌被拆除,露出光禿的牆面、風化的立面,以及原本不該被看見的招牌框架骨架。廣告業以200多起訴訟反擊,但市政府贏得決定性的法律戰,包括2007年3月最高法院中止禁制令,為執法掃清道路。
結果是一場公民轉型,並成為全球性的形象。攝影師Tony de Marco記錄了這座新近赤裸的城市,他拍攝的空蕩看板框架系列透過Flickr與國際媒體廣傳。2007年8月的Datafolha民調記錄到63%支持率,第一年罰款達4,100萬雷亞爾,這項禁令使聖保羅成為從里約熱內盧到格勒諾布爾、德黑蘭與巴黎等城市的參考——證明一個直截了當的監管舉措,可以成為政府所委託的最有效都市設計之一。
為何奏效
將廣告界定為「視覺汙染」,把議題重新框定為環境問題,使市政府得以依憲法規範都市景觀,而非商業行為。
全面禁令免除了逐一對每塊招牌興訟的需要——沒有例外、沒有既往不咎——這就是市容在數月而非數年內改變的原因。
對廣告主、安裝者與業主一併收費,使守法成為所有控制立面者最便宜的選項。
空蕩的看板框架是這項改變的上鏡證據,因此執法本身即產生了讓此案聞名的影像。
讓市民在舉報違法廣告上扮演直接角色,把公眾支持——測得63%——轉化為一支執法大軍。
可借鑑之處
有時最大膽的創意行動是在城市尺度上做減法:全面禁令在一年內做到了勸說做不到的事,而空蕩的框架成為讓其他城市仿效的影像。
後續發展
「潔淨城市法」改變聖保羅的街景近二十年,並成為他方採用的範本:里約準備了類似的法律,格勒諾布爾禁止看板,德黑蘭以藝術作品取代廣告,巴黎則承諾削減其公共廣告。市政府約自2012年起允許有控制地重新引入部分廣告,而2025年市議會一項放寬該法的提案,引發公眾對原始禁令的廣泛捍衛。Tony de Marco鏡頭下赤裸城市的照片仍是長存的紀錄,此案也至今仍是關於商業言論是否屬於公共空間的辯論核心。
追溯依據
參考來源
- CPPU: Lei Cidade Limpa completa um ano e renova paisagem urbana de São Paulo Prefeitura de São Paulo (Secretaria Municipal de Habitação) · prefeitura.sp.gov.br
- When a World Metropolis Removed its Ads Flickr Blog · blog.flickr.net ·
- Banning billboards and outdoor advertising in São Paulo to reduce consumption Circle Economy · circle-economy.com ·